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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建设物流仓储“标准地” 降低物流仓储环节成本

发布时间:2025-09-16 阅读:8次
        近日,浙江印发《浙江省物流仓储“标准地”工作指引(2025)(试行)》,通过建设物流仓储“标准地”,为物流行业舒筋活络。
      《工作指引》针对用地总量不足,明确引导地方结合工业集群、流通物流等实际需求,以及年新增工业用地较大的地区,配套一定比例的物流仓储用地。亩均考核优化上,明确提出对投产运营满2年的物流仓储“标准地”项目,按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项目开展年度综合效益评价等。
      《工作指引》将“物流强度”纳入核心考核指标(如商贸物流类项目须达到≥880万吨/km2·年),这一指标直指货物周转效率,倒逼企业引入智能分拣系统、建设自动化仓储设施、推行集约化运营模式,从根本上减少仓储空置率与资源浪费,让“货物快进快出”成为常态。
      《工作指引》结合浙江“浙东沿海港口经济带、浙中产业集聚带、浙西生态经济区”的区域差异,设置了1、0.9、0.8、0.7四档区域修正系数,动态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与亩均税收指标,既避免了欠发达地区因指标过高难以落地的困境,也确保了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均衡推进,进一步放大社会物流降本的整体效应。
        来源:浙江日报       2025年9月16日